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鼓勵和支持
臺灣青年來閩就業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
閩政辦〔2017〕70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有關組織: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閩創業就業的意見》(閩政〔2015〕28號),進一步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閩就業創業,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政策資訊文宣
(一)完善資訊發佈平臺。 創建臺灣青年創業就業資訊權威發佈新平臺,加强101網站和海峽人才網建設,彙集全省青創基地的資訊資料,為臺灣青年提供政策資訊,開展線上推廣活動。 責任單位:省台辦、團省委,海峽人才市場
(二)創新政策推介機制。 鼓勵支持各地各部門加强臺灣青年社團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聯繫合作,邀請臺灣青年來閩考察各地青創基地。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台辦、人社廳、人才辦,海峽人才市場
二、加强平臺載體建設
(一)設立省級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 篩選有較好發展潜力的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掛牌設立一批省級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每年由省台辦牽頭進行考評。 責任單位:省台辦、團省委、人社廳、財政廳 。
(二)拓展閩台青年交流合作平臺載體。 支持開展臺灣青年來閩交流、見習等活動,帶動臺灣青年來閩就業實習。 福建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和福建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優先吸納臺生創新創業團隊項目免費入駐,並提供導師指導和免費諮詢服務。 支持閩台相關機構合作舉辦創業就業論壇等活動。 鼓勵臺灣青年設計團隊參與特色小鎮、鄉村整治等項目。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台辦、團省委、教育廳、人社廳、住建廳、人才辦
三、實施步驟及任務分工
(一)實行就業補助政策。 對我省電子資訊、機械裝備、石油化工、現代服務業等重點發展行業的規模以上企業,以及商協會、養老機构招收臺灣青年,對用人單位實行就業補助政策。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台辦、國資委、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
(二)擴大就業創業基地獎勵。 在原有示範基地認定及獎勵標準的基礎上,新增一檔獎勵標準,即對累計引進10家以上臺灣青年創業企業、吸引臺灣青年30人以上,且持續經營滿1年以上的示範基地,省級財政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擴大獎勵範圍,對國家級、省級新批准設立的臺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並對每年考評合格的基地給予10萬元的獎勵。 責任單位:省台辦、財政廳、人社廳、團省委
(三)實施引進臺灣青年計畫。 引進臺灣高校和中職學校全職優秀教師、臺灣優秀醫師、臺灣社工到我省就業,對用人單位實行就業補助政策。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教育廳、衛計委、台辦、財政廳,團省委
(四)落實就業實習崗位。 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協調學校、醫療機構、農業機构、行政服務中心、經濟類園區、社會組織等基本公共服務組織,開放一批就業崗位用於招收臺灣青年。 鼓勵用人單位採取多種措施,主動提高薪資待遇,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創造條件招收臺灣青年。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台辦、教育廳、人社廳、團省委、人才辦,海峽人才市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輔導服務。 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管道選定一個機构或委託臺協會等組織,為臺灣青年創業提供法律諮詢、項目對接、工商(稅務)注册登記等前期服務和後期企業發展配套服務,幫助協調解決子女就學、住房補貼、社保醫療等問題。 支持招收臺生的高校設立就業輔導站或專門服務視窗,為臺生提供政策諮詢、就業指導等方面服務,組織臺生就業專場招聘會,鼓勵臺生在閩就業發展。 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臺灣青年創業基金”,並引導當地創業創新類基金安排一定的比例,定向用於為臺灣青年在本地創業提供諮詢服務、項目評估和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台辦、教育廳、人社廳
(二)完善金融服務。 督促銀行業機构加强行內政策傳導以及櫃檯人員涉台業務培訓,為臺灣青年快速辦理銀行卡、信用卡、按揭貸款購買自住商品房等金融業務提供便利條件。 要求銀行業機构加强市场区隔,對臺胞小額信用卡採取更有針對性的准入政策和風險防控措施。
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
(三)提供醫療便利。 臺灣青年在閩就業創業享有與福建居民同等的醫療衛生服務待遇,並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書寫和保存醫療文書,並為就診的臺灣青年申請臺灣地區健保機构核退費用提供便利。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衛計委
(四)推動出行便利。 推動“小三通”航線實現臺胞網上購票,推動在省內動車站配備臺胞自助售票機,在省內各大機場配備自動識讀臺胞證自助值機設備,便利臺胞出行。 推動全省各類飯店加强臺胞服務工作,為臺胞入住酒店提供便捷服務。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